建筑工程学院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再修订于2022.11)
为贯彻落实上级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方针、政策,推动辅导员工作深入探讨与交流,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进而使我院的学生管理工作不断有所突破,取得更大进步,特实行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成 员:学院团委负责人、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班导师等视情参加。
二、例会时间
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形式
1. 专题讨论。以辅导员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专题,事先充分酝酿,会中广泛、深入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2. 经验介绍。发现典型事例,介绍其先进经验,可进行推广。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并加以解决。
3. 工作交流。会前确定某一议题,所有参会人员认真准备,进行会议发言,互相交流和沟通。
4. 组织学习。针对某些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本院相应对策和措施。
四、会议内容
1. 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布置相关工作。
2.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资助工作、招生就业工作、共青团工作等。
3. 学生日常行政管理,听取辅导员汇报近期工作情况。
五、有关要求
1. 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实行考勤制度。
2. 与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会,要向主持人请假。
3. 与会人员应按议题要求拟定好发言提纲,做到议主题、开短会、切实提高会议的效率。
4. 与会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例会议定的事项应坚决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