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修订稿)
为切实加强和促进学院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加强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建筑工程学院结合工作实际,修订本制度。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立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努力提高我院领导班子、科级干部、各党支部书记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实现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治院。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重大问题,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着力在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科学发展上下功夫,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全面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重点开展专题学习、专题调研,围绕重要精神、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集中学习研讨,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个人自学由个人结合工作职责和自身实际,按照学习计划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和相关学习内容。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根据学习和工作需要,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及各领域知名人士开展专题讲座和辅导,同时组织开展好院内外的专题调研活动,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 学习内容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党章党规
3.学习党中央和国务院主要会议精神
4.学习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及教育厅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
5.每次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学校党委要求和学院实际工作作出安排。
四、学习组织及形式
1.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核心和扩大两类成员组成:核心成员为党委委员,扩大成员为支部书记、团委负责人、分工会主席、科级干部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体学习、检查指导成员学习、总结学习工作。
2.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年度学习累计不少于10次,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学习计划系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和著作,集中学习坚持做到每次学习围绕1-2个主题,并把上级部署与本院实际相结合,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自学由个人结合实际灵活安排,在自学的基础上,联系学院建设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进行深入研究。
五、学习要求
1.根据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计划安排,加强学习组织建设、制定好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学习的考勤考核。
2.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参加集体学习,自觉进行个人自学,做好个人学习笔记。
3.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六、加强学习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名单;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考勤记录,包括学习签到、学习通知等;学习记录,包括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未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以及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笔记等,记录要规范、完整、准确,不得事后补记。学习档案由秘书保存和管理。
七、附则
本制度由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黄山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