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领导联系党支部制度(试行)

发布者:建筑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4-05-07浏览次数:13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认真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学院实际,制定院领导联系党支部制度。

一、学院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及其它情况,负责联系1个党支部。

二、联系工作的范围包括:掌握党支部的工作情况,了解党建和党员学习、工作等状况,协助党支部做好支部委员的选举和党员的教育培养,围绕支部党建的工作方法等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三、负责联系的院领导应了解支部建设、党员架构、党建活动开展、三会一课等信息,指导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职责,认真开展好党建各项工作。

四、负责联系的院领导主要工作内容:

1.定期参加支部会议,及时掌握所联系党支部党员变动、支委调整等情况;听取联系党支部工作汇报、指导工作每学年不少于2次,及时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2.与党员开展交流,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需求,指导和支持支部委员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指导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3.与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谈心谈话,支持和配合支部做好申请入党的学生、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的考察、教育工作;

3.检查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指导支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等活动,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确保与树牢“以教学为中心”、推动特色化内涵式发展相适应,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不定期参加支部活动,指导支部结合学科专业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努力形成自身特色品牌。

5.在充分掌握情况的情况下,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和支部建设等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党支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6.学校党委部署的其它工作。

五、党支部应经常向本支部联系的院党员领导干部汇报支部党建工作和党员相关情况,听取指导,不断改进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