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类课程是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主干课程,课程教学的好坏对学生的专业基本知识的掌握、应用能力的培养、综合素质的提高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对设计类课程的课堂教学除了要求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做好教学重点把握、教学进度控制、教学目标的实现,上课带齐所需的教学文件外,对课程教学的过程还有特殊的要求,教师的具体指导是否到位,对每个学生的设计能力的形成与提高有非常大的作用。由于设计类课程按教学内容又可分成布置新的任务或课题的课堂教学和设计方案或课程作业修改指导的课堂教学,因此,分情况对设计类课程的课堂教学提出以下规范要求:
一、布置新任务和课题的课堂教学活动的规范要求
1、任务或课题的理论讲解。新设计或新课题的理论及知识点的讲解、设计规范及设计要求的讲解、课程设计的阶段任务和进度要求等;
2、学生设计构思、解答学生疑问。根据要求,学生对设计任务做更深的了解学习,形成自己初步的设计构思,教师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
3、布置调研、课后作业。布置新设计的课后调研,对课后所要完成的具体的设计任务要点进行讲解,布置下次课上课前所要完成的阶段性工作,建议各任课教师按学生完成的阶段性工作进行打分。
二、方案设计或做课程作业的课堂教学活动的规范要求
1、对上次课后所布置任务进行检查指导。学生自行后续方案或课程作业,教师逐一看每个学生的草图或作业,一对一指出问题并进行讲解;
2、集中评讲。对指导过程中的发现的不同类型设计方案点评,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讲解并提出整体的改进建议,提醒学生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要避免和改善;
3、布置课后任务。对课后所要完成的具体的设计任务要点进行讲解,布置下次课上课前所要完成的阶段性工作。将具体的设计任务放在课后完成,课堂主要解决对已完成作业的点评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