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根据《黄山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第一课堂是人才培养的主体,第二课堂是第一课堂的有力补充,两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第二课堂活动是大学生学习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实践平台,是引导大学生树立新观念、增强自主发展动力的有效载体。它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独立工作和创造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年级全日制大学生。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四条 为加强对学院社会责任教育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党政负责人为组长,副院长、副书记、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等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团委负责本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培养工作的具体开展。
第五条班级成立工作小组,辅导员为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支部委员会和班委全体成员为组员,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实施。
第六条学院成立院素质拓展与认证中心,协助学院团委做好全院第二课堂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学分认证与管理
第七条第二课堂培养内容分为四大模块:
A 模块,即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主要指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公民道德教育为基础,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年,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党团知识等理论学习活动;明礼诚信、文明创建、民主法制、民族宗教、安全稳定、爱国爱校、校规校纪、节能环保等主题教育活动。
B 模块,即专业技能与创新创业。主要指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以拓展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引导和帮助学生崇尚科学精神、稳定专业思想、掌握专业技能、提升职业素养。包括拓展阅读、学术交流、学术报告、科普知识等专业延伸学习活动;专业技能、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考级考证等技能提升活动;科技培训、科技制作、发明创造、学术研究等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创业教育、职业导航等就业创业活动。
C 模块,即身心健康与文化艺术。主要指以培养学生理性思维、审美能力、意志品质为重点,引导学生健全人格、强健体魄、健康生活,促进学生身心素质协调发展。包括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人文书籍阅读活动和文学艺术等表演及创作活动;健康讲座、团体辅导、心理素质拓展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三走”活动、球类棋类竞赛、田径运动会等体育活动。
D 模块,即社会责任实践活动。主要指培养学生对国家和集体的关怀、责任和担当,引导学生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在服务社会和他人中养成利他人格,养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包括 “三下乡”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专业服务、公益劳动、慈善活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担任社会工作者。
第八条 我院第二课堂学分为必修学分,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不少于8个第二课堂学分。
第九条 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要均衡分布,在校期间每个模块均不得低于1学分,因身体疾病等特殊原因而修不满第二课堂学分的,经学校审批,可视情况准许相应模块的申请免修。
第十条转专业同学须提交教务处公示后,经学院审批的证明材料交至校素拓中心,再进行到梦空间信息修改。
第十一条 非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以学年为认定期限,每学年九月开学两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须在毕业前修满8 学分,于毕业班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延期毕业。
第十二条对在学分认证中弄虚作假的组织,学院将取消该组织本学期发布活动的权限;对徇私舞弊和不负责任的班级和个人,学院将视情节给予学校官网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学校直至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各级活动的级别认定以举办单位或表彰单位所属级别为准。
第十四条 各级活动获奖占参与人数百分比一般为特等奖≤3%、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优秀奖≤30%,通常不设特等奖和优秀奖。
第十五条 补录工作,由负责人收集证明材料,每学期收集一次,统一进行补录,且由学院团委根据活动难度进行规范学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建筑工程学院团委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