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修订稿)

发布者:建筑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1-11-22浏览次数:467

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增进各支部之间的横向交流,充分发挥典型支部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党支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高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取得新成效,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特建立建筑工程学院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一、例会组织

(一)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例会,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由副书记主持。

(二)办公室负责召集党支部书记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委委员及各党支部书记为参会人员。

(四)例会以专题学习、主题发言、交流讨论、布置工作、报告会、论坛、实践考察等形式进行。

二、例会时间

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次例会时间可根据会议内容自行决定。

三、例会内容

根据支部及所辖教职工、专业班级的实际情况,强化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工作全局意识,强化工作质量与效率意识,确定例会内容如下:

(一)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

(二)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讲话精神,学院党委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及安排。

(三)交流各支部及所辖教职工、专业班级阶段性工作情况,包括阶段性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安排,主要工作落实情况;新形势下加强党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探索、新经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发展党员及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的做法;党的组织生活及党员教育管理的做法;一个时期党内、群众反映最大、议论最多的热点问题和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其它有关情况。

(四)交流各党支部书记思想及工作情况,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相应对策,对有关具体工作及基层支部工作进行理论研讨与交流。

四、例会要求

(一)各党支部书记需根据例会主题进行积极思考,做好相应准备。例会中要积极参加讨论,做好记录,并根据要求向党支部成员或全体党员传达会议精神。

(二)鼓励各党支部书记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进行经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以供学习交流。

(三)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并指派本支部委员参加。

五、本制度由建筑工程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