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者:建筑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25-12-19浏览次数:10

为加强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及使用效率,根据学院要求,制定建筑工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目的:规范实验仪器的采购、验收、存放、使用、维护、维修及报废流程,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资源的作用,挖掘仪器设备潜力,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采购与验收

1、采购:根据实验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批后通过合规渠道采购,优先选择资质齐全、售后完善的供应商。

2、验收:仪器到货后,由设备管理员、使用人及技术人员共同验收,核对型号、数量、配件及技术参数,进行调试测试,合格后登记入账,建立设备档案。

三、存放与保管

1. 环境要求:仪器存放需符合温湿度、防尘、防潮、防震、防腐蚀等要求,精密仪器单独存放并配备专用保护设施。

2. 分类管理:按仪器类型、精度等级分类摆放,标识清晰,做到账、物、卡一致。

3. 专人负责: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仪器状态,做好防尘、防潮等日常维护。

四、使用管理

1. 岗前培训:使用人需经岗前培训,熟悉仪器原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2. 登记制度:使用前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记录卡》,记录使用时间、用途、状态;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并上报。

五、维护与维修

1. 日常维护:使用人每日做好仪器清洁、调试,定期进行校准、保养;管理员每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维修流程:仪器故障后,使用人填写《维修申请单》,经审批后由专业人员维修,维修记录存入设备档案;无法修复的,按报废流程处理。

六、报废管理

1. 报废条件:仪器达到使用年限、性能严重下降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无维修价值的,可申请报废。

2. 报废流程: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技术鉴定、部门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登记注销,按规定处置报废仪器。

七、责任追究

1. 因违规操作、保管不当造成仪器损坏、丢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规定赔偿。

2. 未按制度执行采购、验收、维修等流程,导致工作失误或财产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建筑工程学院

                              202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