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全体本科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文件,现就外语及计算机能力项目的加分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加分标准
外语及计算机能力项目归属《办法》第四章“实践创新素质”模块。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加3分。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加5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NCRE-2):取得合格及以上证书者,加3分。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申报时间和要求参照《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修订)实施细则》执行。
三、其他说明
以上各项加分可累计计算,每种类别只记一次。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上述能力认证者,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建筑工程学院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