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建筑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的设计方法,能从事城市与建筑领域内的规划、设计、监理、管理、教育、科研、开发、咨询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建筑学。
相近专业:城乡规划。
核心课程:建筑设计1-8、中外建筑史、建筑构造、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理、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画法几何、阴影透视、徽派建筑解析、徽派建筑设计1-6。
建筑专业核心知识要求:掌握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系列课程、城市设计居住区规划与住宅设计以及综合性公共建筑的设计,培养独立进行建筑设计的能力和处理实际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专业能力要求:要具备获取知识的能力;终生学习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应用知识能力;综合实训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建筑基础和认识实习、建筑测试实习、建筑师业务、毕业论文等。
学制:五年。
修业年限:4-7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位。
毕业就业范围:从事城乡建筑领域内的规划、设计、监理、管理、教育、科研、开发、咨询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