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若干举措》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同印发的《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和学校《黄山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校党发〔2024〕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建筑工程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 则》”)是学校实施办法的进一步细化,是人才培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条我院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细则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 人才培养规律,按照“分层级、课程化、高质量”的要求,构建涵盖“德智体美 劳”五个方面的“第二课堂”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完善全员育人、全程育人、 全方 位育人体系。
第三条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小组负责院内第二课堂课程的内容设计和组织实施,通过优化项目供给,切实提升第二课堂课程品质,满足学生素质拓展和修读学分的需求;学生根据第二课堂的教育教学要求,结合自己的专业、能力、特长、兴趣和爱好,自主选择参加相应的第二课堂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完成第二课堂学分,未修满规定学分的,不予毕业。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四条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小组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二级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主要职能:负责出台学院第二课堂实施细则、组织全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设计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审核团支部“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结果、保障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第五条各班级团支部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团支书、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至7人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的材料审查和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 学分认定及管理
第六条 第二课堂学分为必修学分,学院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不少于8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因身体疾病等特殊原因而修不满第二课堂学分的,可个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学校审批,可视情况准许相应模块的申请免修。
第七条第二课堂学分依据学生所获学时进行转换,每16学时转换1学分。学时分为“参与学时”和“兑换学时”。“参与学时”是指参加活动所获得的学时;“兑换学时”是指需凭借各类活动获奖或取得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兑换的学时。具体细则见附件《黄山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时分值表》以及《建筑工程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时分值附加表》。
第八条 在校学习期间“第二课堂”学分原则上应在第六个学期结束前修满,每学期至少获得21个学时,视为本学期“第二课堂”学时达标。其中,身心健康类毕业前至少获得32学时。该学期所修总学时超过21以外的部分可累计不超过3学时到下学期,其中,获得国家级、省级等以上奖项的学时,可累积到下学期,不受21学时限制。
第九条 按照“分层规划、分级设计”的原则,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实际,结合各专业特色,将必修学时划分如下:
每学期总学时:21学时
类别数:5类
一年级(每学期):
A“思想成长”类 5学时
B“身心健康”类 6学时
C“创新创业”类 2学时
D“社会实践”类 6学时
E“专业成长”类 2学时
二年级(每学期):
A“思想成长”类 3学时
B“身心健康”类 4学时
C“创新创业”类 4学时
D“社会实践”类 6学时
E“专业成长”类 4学时
三年级(每学期):
A“思想成长”类 3学时
B“身心健康”类 3学时
C“创新创业”类 6学时
D“社会实践”类 3学时
E“专业成长”类 6学时
非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以学期为认定期限,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将予以告知,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须在毕业前修满128学时,于4月底前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未修满规定学分的,不予毕业,按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章 课程活动体系
第十条 第二课堂课程活动设置为思想成长、身心健康、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专业成长等五类。
A“思想成长”类
培养目标:教育引导学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政治素质、厚植爱国情怀、根植廉洁理念、加强品德修养、筑牢思想堤坝、自觉爱校荣校。
主要形式:
1.党校培训
2.团校培训、“青马工程”
3.主题党日活动
4.主题团日活动
5.廉洁教育类活动
6.主题学习类,如:观红色基地,续红色基因
7.主题观影类,如:榜样系列宣传片
8.参加报告与讲座、思政类比赛、荣誉表彰,参考学校学时分值表。
B“身心健康”类
培养目标:教育引导学生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活力。教育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主要形式:
1.文化类活动:
祖国在我心中书画比赛、“传国学·承经典”诗词大赛、读书分享会、主题朗诵比赛、书香校园征文比赛、“阅读杯”辩论赛等。
2.环保类教育活动:
“我为校园添新绿”“节能减排设计竞赛”等。
3.体育类活动:
运动会建工院方阵队、心理健康趣味运动会、荧光夜跑、阳光三走活动。
4.心理健康类教育活动:
心理讲座与培训、心理健康测试、团体心理辅导。
5.文艺类活动:
迎新晚会、心理漫画设计大赛、歌手大赛。
C“创新创业”类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
主要形式:
1.创新创业类活动:
考研分享会、启航青春,职创未来简历征集、职业生涯规划讲座、优秀校友经验分享会。
2.创新创业类竞赛:
“安全一站到底”知识竞赛活动、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专利申请、论文论著、课题研究、创业实践、知识产权等参考学校学时分值表。
D“社会实践”类
培养目标:加强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主要形式:
1.公益服务及志愿服务(通用类):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司法考试志愿引导员、竞技类比赛啦啦队、爱心传递志愿服务、进社区环保建筑宣传志愿服务、寒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2.土木工程专业:土木工程社会实践、测量学及房屋建筑学绘图实践、虚拟仿真软件培训。
3.城乡规划专业:乡村规划调研、城乡空间更新改造、城市社会调研。
4.工程造价专业:项目前期调研、碳排放咨询、工程项目咨询、造价软件培训。
5.建筑学专业:古建筑保护传承、绿色建筑推广、古建筑测绘。
6.其他类似,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参加大型志愿服务活动等参考学校学时分值表。
E“专业成长”类
培养目标:教育引导学生提升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1.建筑学专业:
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大学生工业化建筑与智慧建造竞赛、徽建文化系列活动之建筑模型大赛、徽建文化系列活动之建筑知识竞赛等。
2.城乡规划专业:
全国高等院校大学生乡村规划方案竞赛、烟雨徽州.中国(黄山)乡村生活美学设计公开赛、安徽省大学生环境设计大赛、印记乡村创意设计大赛、安徽省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安徽省大学生测绘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测绘学科创新创业智能大赛测绘技能竞赛、钢笔书画大赛、城市摄影大赛等。
3.土木工程专业: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安徽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徽建文化系列活动之立体构成大赛、徽建文化系列活动之结构设计竞赛等。
4.工程造价专业:
全国高校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类大赛、造价技能类大赛、大学生工业化建筑与智慧建造竞赛。
5.各类讲座、学术报告,取得技能认证类或职业资格类证书、技能比赛等参考学校学时分值表。
第十一条 “第二课堂”课程活动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课程活动审批:每学期期末,学院征集下一学期“第二课堂”课程活动,经申请后,统一报学院 “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学校备案,申请活动的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课程活动举办。未纳入规划的临时性“第二课堂”活动(一般应为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的)需在活动启动前经相应级别“第二课堂”工作机构审批后报学校备案。
(二)课程活动公告:每学期开学前,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培养工作组通过官方网站、信息系统、新媒体平台等发布本学期校院两级“第二课堂”课程活动安排,公告学生课程活动模块、举办时间、课程活动简介等相关信息,供学生选择。
(三)课程活动组织:主办单位要按照课程活动设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内精心开展课程活动,确保安全有序、质量可控、取得实效。在课程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宣传报道、材料归档、学分发放等工作。
(四)课程活动质量监控与评价:学院“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院“第二课堂”课程活动质量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单位开设的课程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指导学生保质保量完成“第二课堂”课程活动。
第五章 认定程序
第十二条“参与学时”与“兑换学时”均通过黄山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参与学时”的认定流程为:学院依托信息管理平台发布活动,学生自主线上报名,经现场签到及组织审核通过后,系统给予认定学时。
第十四条“兑换学时”的认定:每学期认定1次,一般安排在开学两周内。通过以下程序认定:
(一)个人申请:学生登录信息管理平台,填写兑换学时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交所在团支部。
(二)团支部审查:班级团支部认定小组在收到申请后集中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审查无误后,上报学院工作组审核。
(三)学院初审:学院工作组根据团支部上报情况,逐一审查材料,核定兑换学时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报校团委复核。
(四)学校终审:校团委审查核准学院报送材料无误后,予以兑换学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对在学分认定中弄虚作假的组织,学院将取消该组织本学期发布活动的权限;对徇私舞弊和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评奖评优、推优入党、求职就业等工作的主要凭证。学生所获“第二课堂”学分纳入本科生学业成绩,生成“第二课堂成绩单”,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2024级对应班级试行,由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24年10月15日